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

发布人:王鹏发布时间:2023-05-27浏览次数:10

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

根据党校工作安排,2023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定于6月1日统一组织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6月1日(周四)下午(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考试地点

崂山校区机房、鱼山校区机房、西海岸校区机房。

三、考试安排

1.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为平时成绩和闭卷考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平时成绩由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根据学员在课堂教学、研讨教学和体悟教学中的表现进行评分,由学部、各学院(中心)管理员在5月30日(周二)前导入入党教育培训管理系统;闭卷考试成绩在学员完成上机考试后由系统评定。闭卷考试成绩超过70分(含)且考试综合成绩超过70分(含)方为考核合格。

2.监考人员。监考人员由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自行安排,每个考场2人(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监考人员信息请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监考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于5月30日(周二)前发送至党校邮箱dangxiao@ouc.edu.cn。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安排学员有序就座,组织学员检查电脑使用情况,宣读考试注意事项,做好监考记录。党课考试务必严肃考纪,违纪者一律以零分处理。

3.考试人员: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管理员于5月30日(周二)前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平台为已完成线上线下培训要求、符合考试条件的学员进行考试授权,同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学员签到表》(附件3),由监考人员自行打印带到考场组织考试人员签到。

4.其他安排。请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于5月20日(周二)前将授课教师信息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授课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4)并发送至党校邮箱dangxiao@ouc.edu.cn。因故申请缓考的学员,请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5),交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的电子版请于5月30日(周二)前发送至党校邮箱dangxiao@ouc.edu.cn。缓考学员可直接参加下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结业考试。

四、学员鉴定评优

1.学员鉴定。

请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组织通过结业考试的学员认真规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附件6),于6月9日(周五)前到党校办公室审核盖章。

2.学员评优。

请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做好优秀学员的评选工作,评选比例不超过学员人数的10%。评选出的优秀学员名单及其考试成绩书面版加盖学部、学院(中心)党委印章后于6月9日(周五)前报党校审核备案,由党校统一颁发证书。

  

附件: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zip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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