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印发《中共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人:王鹏发布时间:2017-12-18浏览次数:1919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中国海洋大学党委于近日印发《中共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战略规划,抓好基础工作,完善体制机制,牢固树立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积极导向;“目标任务”简明扼要,强调按照控制规模、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效能的要求,健全与学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党政管理组织体系,多措并举推进学校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二部分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除了继续坚持“党管干部、以人为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等原则外,强调“分级分类管理”和“突出重点、整体优化”。“分级分类管理”就是要对处科级、院系级业务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对专职党政管理干部、业务干部和聘任制干部实行分类管理;“突出重点、整体优化”就是要以中层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对中层领导干部实施重点培养、重点管理、重点监督,同时注重青年干部的教育培养,注重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队伍的年龄、学历、专业、学缘结构等整体优化。

      第三部分为“加强战略规划,统筹总体布局”,一是要深入分析学校干部队伍现状、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二是要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增强组织效能为目标,科学地定岗定编定职责,构建精干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第四部分为“抓好基础工作,着力改进创新”,除了要继续抓好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外,与以往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一是选拔干部时采用书面署名推荐和会议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扩大民主推荐的范围,充分听取民意;二是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实行按岗招聘、按岗竞聘、同类岗位组合竞聘,推进学校重要岗位干部在校内外公开招聘;三是抓好对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通过学院一线岗位锻炼、重点和艰苦岗位锻炼、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为其创造锻炼成长的条件和平台,逐步改善干部队伍特别是学校处级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让学校处级干部队伍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保持40周岁以下的干部占比应不低于30%。

    第五部分为“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注重将学校近些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验、做法具体化、制度化,如明确规定“提拔担任处级领导干部的,一般应具有院(系)工作经历或在2个以上(含本数)单位任职的经历”,“党政管理干部任期一般为4年,干部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2个任期”,“新入职的党政管理干部,一般应在现岗位工作3年以上方可根据需要交流到其他岗位”,等等。

  考虑到工作实际,《意见》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中共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海大党字〔2002〕56号)同时废止。

  干部队伍是学校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和重要保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对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讯员:张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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