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进一步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等上级有关文件和《中国海洋大学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国海洋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2月开展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述职评议考核对象为学校党支部(不含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
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2018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主线,对照《方案》中《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以下简称《指南》),重点围绕贯彻高校党建重点任务等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相关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内容主要包括:
(一)履行工作责任情况。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副书记、委员履行分管工作职责等情况。
(二)支部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包括:支部按期换届和支委会建设情况;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情况;“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支部学习和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出国(境)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和不合格党员处置情况;“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山东e支部”系统维护更新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情况;党务公开情况;党内关怀帮扶情况;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情况。
(三)推进创新性工作情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做法和经验。
(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等。
各分党委、党总支可结合实际,将基层党建其他重要工作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三、述职评议考核方法和步骤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具体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评。结合工作实际,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对照《指南》的相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本年度承担的支部工作进行自评并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和经验,凝练特色做法,查找、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个人履职方面的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二)督导调研。各分党委、党总支要组织专门力量,对照《指南》的相关要求,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对所辖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全面了解情况。
(三)述职评议。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听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现场述职,可邀请群众代表参加。各分党委、党总支召开会议听取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会议并点评,参会范围应包含分党委、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党员及群众代表等。述职人员要紧扣考核内容,把自己摆进去,讲清履职尽责情况、工作中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作出整改承诺。与会人员要根据述职和日常了解情况进行现场测评,分别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述职评议表》(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表》(附件2)。
(四)综合评价。分党委、党总支汇总述职评议情况,结合年度实际工作情况,经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讨论研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所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的综合评价等次,要防止简单以现场测评结果确定评价等次,防止“干好干坏一个样”。综合评价等次填入《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3),于2018年12月2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电子版发至zzb@ouc.edu.cn)。综合评价等次要向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结果运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述职评议考核与学校党内表彰相关联。综合评价为“好”的,作为推荐为本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的必要条件,其所在党支部作为推荐为本年度“先进党支部”和学校首批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必要条件;综合评价为“一般”或“差”的,要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核定发放教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津贴。对于综合评价等次为“较好”以上的教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原则上按照书记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副书记、委员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标准(党员7人及以上的党支部方可设立支委会,支委会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30人以上支部的支委会一般不超过4人),由分党委、党总支核算教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津贴发放数额,填写《教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津贴核定表》(附件4)于2018年12月2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zzb@ouc.edu.cn)。组织部审查核定后,交由人事处随个人年底业绩津贴发放。离退休党组织负责人工作津贴由离退休党委按照有关规定核发。
(六)整改落实。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要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会前督导、现场评议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对照清单,采取专项督查或抽查等方式,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四、有关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提升组织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学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有力抓手。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将此项工作与年度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抓严抓实,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述职评议考核取得实效。
附件:附件1 中国海洋大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述职评议表(参考).xlsx
附件3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考核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4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度教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津贴核定表.xlsx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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