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鹏发布时间:2018-06-05浏览次数:747

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和山东省委、青岛市委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以下简称“灯塔系统”)操作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展材料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一)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所属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各学院(中心)党委要及时审批,在“灯塔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学院党总支的预备党员转正需报学校党委审批。

(二)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将其预备党员考察表填写完整,并及时归入本人档案,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继续考察的依据。

(三)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要对毕业生中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进行逐项检查,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入党材料入档登记表1,2,3》(附件1),杜绝张冠李戴、缺页少项、遗失不归档等现象,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入党材料原则上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随同人事档案一并转递。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党费缴止日期2018届春季学期毕业生党员党费应缴至20186月。

(二)开展专题教育。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对全体毕业生党员进行集中教育,重点强化党性教育和组织关系转接培训。要通过电子邮件、纸介印发等方式,将《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注意事项》(附件2)发至每位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要认真学习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要求和流程,按要求规范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1,2,3,4,5,6》(附件3)。

(三)完成转接手续。请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选派一名专职学生工作干部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接手续。

1.615日(周五)前,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在“灯塔系统”中完成转往省内毕业生党员的转出申请。

2.619日(周二)-22日(周五),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在“灯塔系统”中完成转往省外毕业生党员的转出申请。

3.626日(周二)-27日(周三),学校党委组织部到市委组织部现场集中办理转往省外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4.628日(周四),以学院(中心)为单位,到行远楼502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领取《致2018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和转往省外党员的纸质介绍信,及时发给毕业生党员,并将《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1,2,3,4,5,6》(登记表需包含所有毕业生党员,第二批派遣的毕业生党员信息请登记在相应表格最后,并在备注中注明“第二批派遣”,电子版发邮箱wangpeng@ouc.edu.cn)报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须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领。

5.717日(周二)前,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在“灯塔系统”中完成第二批派遣离校毕业生党员的转出申请。

6.721日(周六)上午8:30—11:30,以学院(中心)为单位,到行远楼502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领取第二批派遣离校的转往省外党员的纸质介绍信。转往省内党员的介绍信通过“灯塔系统”转接,不需领取纸质介绍信。

(四)严格回执制度。要督促毕业生党员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接收党组织报到。转往省外的党员需在接收单位接收介绍信后1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单反馈至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要做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单的接收、管理和存档,并及时扫描上传到“灯塔系统”,完成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五)加强跟踪服务。组织关系转出后,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要通过多种方式,跟踪联系、定期回访,督促党员本人尽快将组织关系落实到具体党支部;提醒预备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新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对党员在转接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党委组织部会同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或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及时予以解决。

1.接收单位未完成组织关系接收前,若因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原因需变更接收党组织,转往省内的,由党员本人通过转出学院(中心)了解转出审核情况,联系相关党组织在“灯塔系统”中逐级退信后按规定提出新的转出申请;转往省外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可将介绍信原件和本人提供的书面说明交至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联系青岛市委组织部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对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的,由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院(中心)的毕业生党员,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将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确保不失联、不失控、管得住、管得好。要健全毕业生党员管理信息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努力使每名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对其中的预备党员,所在党组织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对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学院(中心)党组织应要求党员本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出国(境)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审批表》(附件4),经所在党支部、学院(中心)党组织同意后,在615日(周五)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境)学习的党员]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责任,健全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学生党员骨干等各方面作用,认真核实毕业生党员落实工作单位情况,准确确定他们的组织关系去向,强化跟踪、服务和管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掌握动向现状,防止出现失联党员。

附件: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入党材料入档登记表1,2,3.xlsx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注意事项.doc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1,2,3,4,5,6.xls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出国(境)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审批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8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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