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签订录取协议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3浏览次数:45005文章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相关考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公示,拟录取的以下两类考生须签订相应录取协议书。

1. 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须签订《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定向就业)》(附件1),5月8日前寄送至报考单位(详见附件2)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附件3),5月8日前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行远楼141室,收件人:种老师,联系电话:0532-66782080)。如需学校先盖章,请于54日前寄送并附含有回邮信息的说明,研究生院办理后寄还考生,考生及时完成其他部分签字(盖章)并按时寄送。

以上录取协议书填写时应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工作单位名称要与单位公章保持一致。录取协议书签订份数已在协议书中注明,请按要求提交相应份数,应由考生本人持有的,学校盖章后将随录取通知书寄送考生。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定向就业)

附件2.各单位协议书邮寄地址.

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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