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药)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二、招生专业
详见附件《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学习方式
我校录取的港澳台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下同)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
四、考生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三)品德良好、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67410388。网报信息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报信息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报信息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确认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确认方式由各报考点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予考试。
(三)报考点
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初试
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4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八、复试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初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复试将于2023年4月底前进行,具体方式、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寄给考生本人。入学的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三)新生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我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一、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一)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各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见《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研究生学费与基本修业年限》。
(二)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16000元/年/生。
十二、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参照学校《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8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9号)等文件执行。
(二)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十三、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四、其他
(一)报考我校博士生需提前与报考导师联系。导师简介及联系方式可登录报考院系网站查看(网址://www.ghootmee.com/bmsz/)。
(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行远楼141室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100
电话:+86-532-66782080 图文传真:+86-532-66782151
Email: grad_admission@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