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等9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刘斌

发布时间: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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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定于9月12日至18日举办第25届推普周。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今年推普周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准确把握主题,提升工作实效

       2022 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各部门(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活动主题,大力宣传推普周举办2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就,积极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推普周系列活动,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突出语言文字工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的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工作重心要向我省农村地区及重点领域倾斜,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推普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我省“童语同音·学前学会普通话”和规范书写汉字工作,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童语诵同音·推普筑未来”幼教系统普通话大赛、经典润乡土活动、中小学师生规范书写汉字大赛、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讲等活动,提升工作的精准度与实效性,全面营造良好的规范用语用字氛围,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新生动力。

二、强化部门合作,突出典型地区

      全省推普周活动由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等9 部门联合组织,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和各行业的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电视台、电台、报刊要积极报道推普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制作播出推普公益广告;民族工作部门要重点面向民族镇村各族群众和少数民族进城务工经商群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助力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开展普通话助力职业技能提升的宣传活动;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做好导游、解说员等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培训;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作用,各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要结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研究方向,深入开展富有特色的推普宣传活动,积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省军区系统要在官兵中组织好推普周宣传活动,抓好新入伍士兵的普通话学习教育;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实践活动,引领青少年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鼓励社会单位、企业根据各行各业特点,开展公益性普通话推广宣传活动。

      根据“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在推普周期间推出1个推普重点城市(地区)”要求,确定济南市为2022年山东省推普重点城市。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语委要发挥好统筹指导作用,制订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好济南市推普宣传活动,扩大推普宣传的覆盖范围和参与人数。

三、宣传先进典型,推进相关工作


       推普周期间,省语委将委托山东教育电视台举办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山东省启动仪式;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画和宣传资料。对于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做法,山东教育卫视将播出系列节目予以宣传展示。推普周之后,持续推进我省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普通话水平线上提升培训工作,做好小学生规范书写汉字情况调研和标准书写姿势挂图视频制订工作,组织开展“书香校园”、“童语同音”百佳幼儿园和规范书写汉字百佳小学选树活动,启动《中国诗词大会》第八季省级海选等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好各项活动。各市语委、各高等学校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8月15日前、9月26日前报送至省语委办。

联系电话∶0531—51793928、51793843,电子邮箱∶sdyb@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