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 “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刘斌

发布时间: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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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推广“大众篆刻、绿色篆刻、创意篆刻”的理念,通过传播篆刻文化与汉字历史文化知识,在师生中普及篆刻技能,特委托中华世纪坛艺术馆、中国艺术研究院篆刻院承办“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以下简称篆刻大赛),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国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在职教师。设手工篆刻、机器篆刻两个类别。每类分为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初中、高中、中职学生)、大学生组(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留学生)、教师组,共 8 个组别。
二、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反映中华优秀文化、爱国情怀以及积极向上时代精神的词语、警句或中华古今名人名言。应保证内容的完整性。
(二)形式要求
    参赛作品内容使用汉字,字体不限。参赛作品材质提倡使用除传统石材以外的各种新型材料,机器篆刻鼓励使用木头、陶瓷、金属等材料。
    每人限报 1 件或 1 组作品(1 组印章数量不超过 6 方)。需附印蜕及边款拓片(1 组作品印蜕不超过 6 枚,并附两个以上边款拓片),自行粘贴在四尺以内对 开宣纸上成印屏138cm×34.5cm),一律竖式。
(三)提交要求
    手工篆刻类作品要求在大赛官网上传印章实物、印蜕及印屏照片,另附作品释文、设计理念说明,标注材质、规格及制作工艺。
    机器篆刻类作品要求在大赛官网上传印蜕、边款效果图(电子稿或扫描件),另附作品释文、设计理念说明。如已完成印章制作,需附实物及印蜕照片。照片格式为 JPG JPEG,大小为 15M,不超过 5 张,白色背景、无杂物,须有印面,要求能体现作品整体、局部等效果。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相关信息不予更改。
(四)其他要求
    每人限报 1 名指导教师,教师组参赛者无指导教师。
三、赛程安排
(一)初赛:4 15 日至 7 10
    北京、山西、上海、广东等 4 个省(区、市)举办省级初赛,参赛者按各省级部门通知要求报名参赛。不举办省级赛事的省(区、市),参赛者登录大赛官网,按照参赛指引自主完成报名,参加语言文字知识及篆刻常识在线测试,截止时间为 7 10 日。每人可测试 3 次(以正式提交为准),系统确定最高分为最终成绩,60 分以上合格,合格者可提交参赛作品。成绩不计入复赛。
(二)复赛:8
    北京、山西、上海、广东等 4 个省(区、市)举办省级复赛。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推荐入围全国决赛的参赛者登录大赛官网填写基本信息、上传作品图片,并于 8 20 日前确认推荐名单,将《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电子版(EXCEL 表格,见附件 5)及加盖公章扫描版(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ingdiansxj@ywcbs.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省+第四届篆刻大赛汇总表”。不举办省级赛事的省(区、市),分赛项执委会组织专家评审,按参赛作品评审成绩确定入围决赛的参赛者。复赛成绩不计入决赛。
(三)决赛:9
    所有入围决赛的手工篆刻类参赛者,根据通知要求寄送印蜕及印屏实物作品,参赛印屏不予退还。所有入围决赛的机器篆刻类参赛者,可自行制作完成后寄送作品,也可联系承办单位协助制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分赛项执委会组织专家对印屏及实物进行评审,按评审成绩排序确定获奖作品及等次。
(四)展示:10 月至 12
    举办“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获奖作品展览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华世纪坛艺术馆贾老师
电话:010-84187761(工作日 9:0017:00 接听咨询)
邮 箱:zhkdasai@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9 号中华世纪坛(篆刻大赛)
邮 编: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