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 “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刘斌
发布时间: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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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中华经典诗词中所蕴含的民族正气、爱国情怀、道德品质和艺术魅力,引领诗词教育发展,弘扬时代精神,特委托南开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承办“迦陵杯·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以下简称讲解大赛),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在校大学生、留学生及全国大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分为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含中职教师)、大学教师组(含高职教师)、大学生组(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留学生组,共 5 个组别。
二、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讲解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应为教育部统编版中小学语文教材或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中的一首古典诗词作品。
参赛教师应按照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古典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录制以诗词教学为主要内容的微课视频。参赛大学生及留学生结合个人生活经验与感受,讲解诗词作品,并阐述诗词的意义与价值,使用多媒体及其他创新形式录制讲解视频。
(二)形式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为 2022 年新录制创作的视频,横屏拍摄,格式为 MP4,长度 5—8 分钟,清晰度不低于 720P,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参赛者须出镜。
视频开头须注明诗词作品名称和作者、参赛者姓名、单位、组别等信息,此内容须与赛事平台填报信息一致。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相关信息不予更改。
(三)其他要求
每人限报 1 件作品,限报 1 名指导教师。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
三、赛程安排
(一)初赛:4 月 15 日至 6 月 10 日
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等 7 个省(区、市)举办省级初赛。参赛者按各省级部门通知要求报名参赛、提交作品。
不举办省级赛事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赛者登录大赛官网,按照参赛指引自主完成报名,并参加诗词经典素养在线测试,截止时间为 6 月 10 日。测试可进行 3 次(以正式提交为准),系统确定最高分为最终成绩,按初赛测试成绩排序确定入围复赛的人员。
(二)复赛:7 月至 8 月
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等 7 个省(区、市)举办省级复赛。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选拔推荐入围全国决赛的参赛者,每省推荐总数不超过本省初赛报名人数的10%且不超过 150 人。上述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推荐入围的参赛者登录大赛官网填写基本信息、上传作品,并于8 月 15 日前确认推荐作品名单,将《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电子版(EXCEL 表格,见附件 5)及加盖公章扫描版(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ingdiansxj@ywcbs.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省份+第四届讲解大赛汇总表”。
不举办省级赛事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赛者于 7 月 15 日前通过大赛网站提交作品,分赛项执委会组织专家评审,按评审成绩排序确定入围决赛的参赛者。
(三)决赛:8 月至 10 月
决赛分为半决赛和总决赛。根据所有入围半决赛参赛者的视频作品成绩排序,确定部分奖项等次及入围总决赛的参赛者。总决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展示:10 月至 12 月
优秀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展示,部分获奖选手将参与线上线下专题展示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开大学 闫老师,高等教育出版社 罗老师
电 话:022-83661960,010-58556398(工作日 8:30—16:30接听咨询)
邮 箱:jialingbeidasa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