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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活动中心网上申请管理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2012-09-11 作者: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166

关于崂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网上申请管理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团委:

为加强崂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场馆的管理,提升管理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为广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经研究,即日起,崂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场馆实行网上申请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包括申请多功能演出厅、一号演出厅、二号演出厅、学术报告厅、社团活动1室、社团活动5室。具体活动室情况见附件1

二、 启用时间

2012915前已申请举办的活动按原有程序申请审批,2012915后举办的活动均须在网上申请管理系统申请审批。

三、 基本程序

活动主办单位提出申请、主办单位负责人审批、校团委场馆负责人审批、按审批意见开展活动。

四、具体说明

1.网上提交申请

请访问校团委网站(http://www2.ouc.edu.cn/oceanyouth,点击网页右上角“在线申报”栏,“大学生活动中心网上申请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3.ouc.edu.cn/dxshdzx/Article.aspx   

首次登陆请首先注册申请人帐号。在申请时,请完整填写有关内容,合理选择有关类别。

2.书面审批

提出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的申请人,请于网上申请获通过后三天内,向校团委办公室提交纸质《申请表》(附件2,也可在网上申请管理系统中下载)。校团委办理书面审批的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0:00、下午13:30-15:30;地点:行远楼322房间。

3.办理登记并交纳押金。

网上预约及书面审批办理完成后,申请人须持《申请表》,到大学生活动中心对外事务处(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场馆开门时间、活动所需家具设备等具体事项。登记时间应于使用时间提前2天以上,否则不予使用。

各单位使用场馆均须交纳押金500元,由大学生活动中心为使用单位出具押金单据。活动结束后场所安全、设施、设备无损坏且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的凭押金单据退还全部押金,有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卫生状况保持不好的须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

4.活动申报遵循时间先后原则,如遇学校重大(要)活动,校团委保留对已批准使用时间或具体场所进行调整的权利。

5.在场馆某个具体区域举办活动每半天计1个场次。举办迎新、毕业晚会可安排一次彩排时间,其它活动不安排彩排时间。布场时间一般安排在活动开始前2小时。

6.场馆申请方须严格遵守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使用的有关规定开展活动。具体规定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团委书记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做好学生活动场馆举办活动的审批工作,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另一方面要确保活动的正确导向与安全责任,为广大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附件:

1. 大学生活动中心开放申请活动室简介点击下载

2. 申请表点击下载

3. 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规定点击下载

 

 

                                  校团委

                               2012年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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