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日前,学校团委与共青团宁波市委签订合作协议,拟于近期选拔我校优秀研究生赴宁波参加职业见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见习对象及时间
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均可报名参加此次职业见习。其中,已取得相关学术成果、有意向到宁波进行成果转化,毕业后希望到宁波就业的研究生优先安排见习。见习时间为2012年7月―8月2个月左右。
二、工作进程安排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登录校团委网站查看《2012年宁波市研究生职业见习岗位汇总表》(详见附件一)的具体信息,并于6月10日前将《2012年研究生赴甬参加职业见习工作报名表》提交学院团委,经学院团委审核后提交校团委,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zm@ouc.edu.cn。
6月底,校团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视报名情况进行面试选拔,确定最终见习名单。7月初,学校将统一组织见习研究生抵甬报到,完成对接工作。
三、相关管理工作
1.团宁波市委统一提供协议,各具体见习单位须与研究生签订见习协议,就有关项目任务、权利义务、保密等问题作具体约定。
2.研究生在见习期间的食宿、往返1次的硬卧火车票(短途可以是汽车票、二等动车票)由各具体见习单位负责解决。研究生在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由宁波市委组织部按一定标准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按月由宁波团市委代为发放。研究生在宁波见习期间由宁波团市委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研究生在见习过程中,要与见习单位负责人和学院及学校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见习期间的情况。同时要珍惜见习机会,把所学知识运用到见习工作中去,在实际工作中提升自己,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4.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校团委,联系电话:66782834,联系人:程振明。
校团委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