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开放申请活动室
管理使用办法及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系、中心)团委、各学生会、各研究生会、各校级学生社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活动中心的管理和使用,合理分配资源,切实有效地实现学生活动场所服务学生的目的,经研究决定,现将《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开放申请活动室管理使用办法及细则(试行)》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开放申请活动室管理使用办法及细则
(试行)
一、大学生活动中心开放申请活动室管理使用办法
1.1 大学生活动中心开放申请活动室包括三楼多功能演出厅(3001),二楼二号演出厅(2021)、学术报告厅(2011)、社团活动5室(2013),一楼一号演出厅(1121)。场所的基本情况详见《大学生活动中心开放申请活动室简介》(附件1)。
1.2 校团委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活动场所内部设备完善及设备日常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
1.3 大学生活动中心开放申请活动室面向学校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开放,不接受个人(私人行为)活动。
1.4 大学生活动中心开放申请活动场所实行预约登记制度,以先到先得、重大活动优先、先学校后学院和学生会、学生社团为原则。并由校团委安排专人负责处理预约申请及相关资料的归档。
1.5 使用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大学生活动中心场馆使用申请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提交经所在单位核准盖章的书面申请表格。
1.6 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细则,确保活动中心物品、器材完好,如损坏场地或设备,须按价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7 活动完毕,大学生活动中心的管理人员须在使用单位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清点活动中心各项设施是否完好,同时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使用信用记录”登记在案并予以公布。
1.8 校团委根据使用单位的申请要求、活动中心的功能、活动场所的使用情况、使用者历次“使用信用记录”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调剂使用权。
1.9 大学生活动中心各活动室杜绝一切非法活动,提倡积极健康的学生活动。
二、大学生活动中心开放申请活动室使用细则
2.1 预约
使用单位可以预先到大学生活动中心值班室核查咨询所用场地及所用时间的情况,填写《大学生活动中心场馆使用申请表》,使用单位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经由所在部门盖章的书面申请表,交由校团委责
2.2 登记
预约办理后,申请单位须持审批后的申请表,到大学生活动中心对外事务处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为场馆开关门时间,活动所需音响、灯光及桌椅等家具设备等具体事项。
登记时间应于使用时间提前1天以上,否则不予使用。对外事务处办理登记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4:00―20:00。
2.3 使用与归还
3.1 各活动室提倡积极健康学生活动,不得进行违法乱纪活动。
3.2 申请使用单位在活动期间对演职人员及观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须有专人在现场负责维持秩序及引导疏散人群。
3.3 需爱惜公物,确保活动中心家具、设备仪器的完好无损。
3.4 场地内所有音响、灯光及多媒体设备必须由大学生活动中心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操作,任何使用方只能在活动前提出使用要求,不得擅自直接进行操作。
3.5 任何道具需经活动中心管理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场使用。
3.6大活动中心各场所不得使用各类钉子、涂料、胶带、双面胶等工具。
3.7 除矿泉水外任何饮料、奶制品不得带入各活动中心场所内。
3.8 各单位使用的宣传品需按规定摆放在指定位置。活动结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将宣传品及时收回。
3.9 活动中心不得使用明火、冷焰火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物品,不得携带使用违章电器。
3.10 使用期间有突发状况,请及时联络活动中心值班室人员。
3.11 场地使用完毕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所使用活动场所的卫生清理并恢复原状。
3.12 大学生活动中心场所开放时间为:每天8:30至21:00。特殊情况需经校团委批准。
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