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发通知(2008)25号
关于选派学生参加青岛市大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
锻炼营的通知
各院(中心)团总支:
为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专业优势和智力优势,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青岛贡献力量,同时,也为大学生增长见识、锻炼才干搭建平台,今年暑假期间,青岛团市委将组织大学生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实习锻炼营,从我校选拔优秀学生,到区(市)级机关、区直企事业单位实习,帮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帮助工作时间
自开营仪式之日至8月30日。开营仪式拟定7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选派学生要求
思想政治过硬、综合素质良好、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扎实肯干,有一定的文字写作、组织协调、专业知识基础。学生党员、学生会干部、学生骨干优先选派。
三、评选表彰
实习锻炼营结束后,团市委、市学联将根据实习单位的意见、鉴定,评选一批“2008年大学生暑期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实习锻炼营优秀营员”。
四、有关要求
大学生暑期实习锻炼营既是为在校大学生搭建了一个接触社会、增长见识、锻炼才干的平台,帮助大学生在实践中认识自我,在学习中完善自我,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也是学校展示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部署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五、推报时间和方式
请各单位于2008年7月8日中午12:00之前按照岗位需求表(附后)的有关要求将所选派大学生名单总表报团委。联系人:盛祥;联系电话:66782782;电子邮箱:oucsx@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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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
200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