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践行博雅理念与荣誉精神,表彰在课程学习、生活训练、书院发展中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学生,行远书院利用江西正博实业有限公司捐款和吕世浩捐款等社会捐资设立院长奖、博雅奖。院长奖和博雅奖旨在激励学生践行博雅理念与荣誉精神,表彰在课程学习、生活训练、书院发展中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学生,营造团结凝聚、积极向上的书院氛围。
一、评选范围
第三期、第四期在院学生。
二、院长奖、博雅奖的设置
院长奖奖金金额5000元/人,博雅奖奖金金额2000元/人。获奖名额由评审小组综合提名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三、提名和评选条件
学生符合以下各条件者,有资格获得博雅奖提名: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认同博雅理念,践行荣誉精神,在院期间关心书院发展,努力追求进步;
3.书院课程(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名列前三分之一;
4.担任课程小助教并圆满完成小助教工作;
5.积极参与书院校际交流或暑期实践等活动。
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有资格获得院长奖提名:
1.符合博雅奖提名规定的各项条件;
2.在书院两年学程中表现优异,在课程学习、交流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均有突出表现,标杆示范作用显著,能够代表行远精神;
3.在同届学生中获得较高评价(学生投票评选);
4.对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流程
行远书院院长奖和博雅奖采用候选人提名制。行远书院成立院长奖和博雅奖提名小组,负责候选人提名工作;成立院长奖和博雅奖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院长奖于每年6月面向当届拟结业学生展开评选工作;博雅奖于每年9月面向书院在院学生展开评选工作。院长奖、博雅奖获得者通过颁奖仪式发放获奖证书。
行远书院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