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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加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的通知

发布者:董喆发布时间:2024-10-29浏览次数:33

学部、各学院(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等相关规定,现追加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国家增加了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了奖助学金标准。学部、各学院(中心)第二批次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可登录“学工在线”查询,需尽快启动二次评审工作。

2024年两个批次之间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之间均不可兼得,二次评审工作要求不变,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严格落实公示制度,确保评审标准不降、报送材料质量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学部、各学院(中心)要统筹做好其他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第一批次拟获得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调整,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果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可以继续申报第二批次国家奖学金,相应奖项空缺名额可以在第二批次中申报补齐。

学部、各学院(中心)要准确把握政策调整内容,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学生应知尽知,不断提升资助育人水平。

二、奖励标准

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6000元;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材料提交及要求

(一)11416: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 各学院第一批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拟获得者奖项调整情况,由学校统一调整到第二批次相应奖项中;“学工系统”中第二批次补充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人数(邮件报送,电子版)。

(二)11716:00前提交以下材料:

2. 学院二次评审工作报告(附件1,纸质版)。

3. 学工在线系统中,将第二批次四类奖学金学生的申请审核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填写、审核参见附件2)。系统提交后,实时关注学校审核情况,审核打回需及时修改重新提交。

(三)111416:00前提交以下材料:

4. 学工系统学校审核通过后及时导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并按国家审核系统要求填写表格(附件3,电子版)。

5.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工系统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导出申请表自行正反面打印纸质版,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

6. 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工系统学校审核通过后,指导学生在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中进行申请及审批,学院导出申请表自行正反面打印纸质版,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

(三)111916:00前提交以下材料:

7.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参见附件4,由学校统一导出后学院自行正反面打印纸质版,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

(四)其他

8. 本科学生政府类奖学金材料自查表(附件5,纸质版)学院留存备查。

未尽事宜,敬请联系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董

电话:0532-66782575  

邮箱:dongzhe@ouc.edu.cn

 

附件:1. 学院二次评审工作报告

            2. 申请审批表填写审核说明

          3.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教育部导入模板)

          4. 申请审批表填写范例

          5. 本科学生政府类奖学金材料自查表

 

 

                                         学生工作处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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