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各学院(中心):
为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4-2025学年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工作依据
依据《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海大学字〔2022〕30号)文件精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结果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其它资助育人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注意事项
1. 在认定过程中,中央下发的13类特殊群体学生无需再提供证明,其他困难学生如有证明材料的,学院可要求学生提供证明材料(如复印件等),原则上不得要求学生就认定工作新开、增开相关证明。
2. 此次随通知发送的是现有在校生中,13类特殊群体学生名单。2024级新生中的特殊群体学生名单将于2024年夏季学期另行发送。各单位妥善保管学生个人信息,不得上网、发群或传送给其它无关人员。
3. 延期毕业学生、预科毕业转一年级学生和转专业学生均在本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内,请各单位协调做好该部分学生认定工作。
4. 请各单位在保障学生个人隐私前提下,在高年级学生认定过程中适时开展“班级同学意见调查”(见附件2)或通过其他渠道收集学生意见,以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
四、工作要求
1. 提交材料
①“学工在线”系统需完成审核提交;
②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纸质版、电子版),高年级学生和新生按两个时间节点分别提交;
③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书面版,新生及新入库的学生一式一份(手写、打印或系统下载版均可),再次入库的家庭经济状况无变化的学生无需提交。申请表需签字盖章,提交学校盖章后返回学院留存备查。
2. 材料提交时间
非2024级学生:8月26日17:00前;
2024级新生:9月20日17:00前。
3. 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随时关注、及时处理学校审核打回的申请,修改后重新提交。最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以“学工在线”系统完成认定名单为准。
联系人:董博 联系电话:0532-60895124
邮 箱:db@ouc.edu.cn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
2. 班级同学意见调查表
3. 中央下发特殊群体学生名单(各学院分开发送)
4-1. 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4版)
4-2. 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