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学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思想、生活状况摸排并做好诚信教育和政策宣讲。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抽查核实。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在诚信教育PPT(见附件1)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整合和补充修订,并采取组织召开例会、主题班会、新媒体宣传、学生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进行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反映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等情况。案例警示及个别谈话请务必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学生,并注意保密。
2.抽查核实工作中,需在新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大一新生及新入库老生)中,随机抽选20%比例的学生,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发现问题需进一步实地核查时可与寒假家访活动结合。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抽查核实工作程序及材料模板见附件2-附件5。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时间
2021年3月8日至2020年5月28日
(二)材料报送
请于2021年3月19日(周五)下班前将附件3核查名单(电子版)、封装好的信函提交至边洋处;于2021年5月28日下班前将附件6工作报告(电子版和书面版)、学生处分文件书面版(若有)提交至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学生资助工作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困难生认定工作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学生整体优良学风的养成。因此,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坚持程序到位,公平公正地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边洋,邮箱:bianyang@ouc.edu.cn
电话:0532-66782262。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