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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喆发布时间:2021-08-27浏览次数:53

学部、各学院(中心):

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银行贷款)续放资金将于101日到学校账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续放信息

根据《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附件1),一一与学生核对本单位续放名单信息,若缺少续放学生信息,请填写《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

二、统计停贷信息

以下各类情况的借款学生予以停贷处理。各单位统计停贷信息,填写《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

1.自愿停贷的借款学生可停贷。学生本人需提交《自愿停贷申请》(附件4,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

2.提前毕业、休学(含服义务兵役)、退学、出国、死亡、受到学校处分、达到三个学期不满12学分等情况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

3.以前已停贷、但仍在本次名单中的借款学生,要进行更正、予以停贷。

三、统计学号变更信息

部分研究生由于硕博连读等原因变更学号,导致贷款到账后交学费出现问题。如有变更学号的学生,填写《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变更学号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5)。


四、材料报送

如本单位续放情况与附件1一致,需93日前通过邮件反馈确认;如本单位存在漏贷、停贷等情况,请于93日前按要求报送附件2-附件5的纸质版材料至崂山校区行远楼307室。

  

联系人:董喆

联系电话:66782575

邮箱:dongzhe@ouc.edu.cn

  

附件:1. 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

2. 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

3. 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

4.自愿停贷申请

5. 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变更学号学生信息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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