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各学院(中心):
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现就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宣传
请学部、各学院(中心)面向新生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及时知晓受助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
二、申请条件
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全日制学生,可提出学费资助申请。
下列学生不享受学费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为解决无法对学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进行认定的问题,提高审核工作的准确性,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学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
三、资助标准
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四、材料报送
1.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并提交纸质《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2份(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
2.退役证复印件1份;
3.相关部门对学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
请学部、学院(中心)于9月10日之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崂山校区行远楼307室,本单位无申报者邮件回复即可。
联系人:董喆
联系电话:66782575
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