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各学院(中心):
8月31日,学校收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最新要求,扩大了资助范围,为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原资助条件为“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全日制学生”,现扩展到“退役一年以内”同样可以申报;同时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可在本次申请补报。
请学部、各学院(中心)面向全体学生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及时知晓受助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材料报送要求不变,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2021年84号)。
联系人:董喆
联系电话:66782575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