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及本科学生:
2021-2022学年校内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已经确定,本着学有余力、自愿申请、扶困优先、育人为本的原则,各用工单位即日起可公开招聘参与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招聘工作通过“学工在线”系统(http://xgzx.ouc.edu.cn)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为确保新生有充足的时间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2021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的招聘原则上不面向2021级新生。
二、工作时间
2021年秋季学期工作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12月31日,2021年春季学期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要求
1.本着扶困优先的原则,各单位在招聘中,须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比例不低于50%。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超过本单位岗位总数50%时,“学工在线”系统将进行限制。
2.学生每人只能从事一项勤工助学工作。
3.每个岗位每周工作不超过8小时,月上岗不超过30小时,期末考试开始前2周结束该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工作。勤工助学报酬标准按照勤工助学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例如危害生命安全的抢险、救灾、救生等。原则上不安排跨校区和出校园的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系统操作详见附件《勤工助学工作系统操作指南》。
1.学生申请:学生在“学工在线”了解各单位招聘信息,选择有意向的岗位点击“申请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一个学生最多可同时申请5个岗位(用人单位如果在岗位申报阶段没有勾选“审批通过后直接发布在外网”,学生就看不到单位信息,不能申请岗位)。
2.单位招聘:各单位根据需求择优录取,如需面试由各单位自主安排。在“岗位学生审批”模块,点击学生学号后了解应聘学生信息,选择“审批通过”或“审批拒绝”完成招聘(对不予录取的学生请务必点击“审批拒绝”,避免影响学生申请其他用工单位的岗位)。
五、工作要求
1.按照勤工助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用人单位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
2.中途更换四助学生,需在系统“工作状态”处注明“离岗”,在“岗位学生管理”模块点击“新建”,输入学号添加新上岗学生。
3.用人单位需根据学生出勤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酌情降低岗位薪酬。
4.各单位9月10日前完成招聘,学生9月13日上岗。
勤工助学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有力补充,对于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养成勤劳俭朴的良好品行、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完善都有着重要的作用,请各用人单位给予充分重视,有效处理好对参与勤工助学同学“用和育”的关系,认真做好岗位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工作过程中的资助育人实效。
联系人:董喆
电话:66782575
邮箱:dongzhe@ouc.edu.cn
附件:勤工助学工作系统操作指南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