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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海之子风采录》(第四辑、2015级本科生部分)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边洋发布时间:2018-11-09浏览次数:57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海之子风采录》(第四辑、2015级本科生)事迹材料的征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6-2018三年内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2015级本科生优秀事迹。

二、征集数量

      各学院按实际获得国家奖学金人数的20%、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的5%择优上报获奖学生事迹材料。

三、事迹材料要求

      各学院不可将原有学生在申请和参与评选过程中撰写的事迹材料简单打包报送,宜打破惯常的“思想、学习、实践、社会工作”式的汇报材料模式,结合学生的突出事迹,主动发现和挖掘亮点,进行突出重点的梳理和提炼。文稿的撰写请按以下要求进行:

1.题目要求:文章题目谨慎使用“梦想、追梦、青春、自强、奋斗”和其他较泛泛的字眼,概括准确、精炼,紧扣文章内容,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感染力。字体要求:黑体小二号字。

题目下方另起一行居中注明“学院全称+学生姓名”,中间空4个字符(不写专业年级)。字体要求:四号楷体。

2.个人简介:100字左右,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院、专业年级;大学期间所获重要奖项(校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或重要荣誉等。字体要求:小四号楷体。

3.事迹正文:2500字左右为宜,个人事迹材料行文人称不限。文章内容要以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以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进一步突出文章的故事性与感召力。文章应注重正能量引导,能充分展示当代优秀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与价值追求,有较好的示范性、故事性和可读性,使读者能够受到感染、启迪和鞭策。文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叙述方式和框架结构,(范例请见附件2)。避免用分章节形式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僵硬罗列成文。

注意:行文中应写明确时间,不写去年9;应写学校或者学生组织的全称,不写校会等。

格式要求如下:A4纸;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主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字符间距为标准;行距为全文行距1.25倍。

四、报送要求

1、学生个人文件名为“学院+学生姓名”;

2、学院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别做成压缩包,压缩包及文件名称按“XX学院海之子风采录(国奖/励志)”格式书写。

3、学院将附件2邀请函发给邀请撰写优秀事迹的学生,将学院拟推荐的优秀事迹填写《XX学院(系)海之子风采录入选情况表》(见附件1

4、请于1129日前将附件1和推荐事迹压缩包电子版发送bianyang@ouc.edu.cn

五、工作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是学生中的优秀代表,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优秀学生们在成长过程中的体验、感悟对于广大学生有着很好的启发和教育作用,同时对于优秀学生本人也有很好的激励和鞭策作用,因此请各院系给予此项工作以高度重视,并可以此为模式,进一步推动本学院优秀学生示范作用的发挥。

 

附件1:《2015级海之子风采录推荐入选统计表》

附件2:致海之子——海之子风采录优秀事迹邀请函

附件3:海之子风采录范例(仅供参考)

 

 

                                          学生工作处

                                        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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