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答辩会暨山东省
优秀班集体评选答辩会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试行)》(海大学字〔2007〕54号)和《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相关规定,为做好学生优秀集体典型培育,发挥班集体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先进班集体工作,举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答辩会暨山东省优秀班集体评选答辩会。
一、先进班集体
先进班集体数量由学校根据各学院(中心)班级总数,结合实际情况分配,详情见附件1:《2017-2018学年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办法、表彰依据学校评奖评优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推荐班级填写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3:《2017-2018先进班集体奖金发放表》,于9月19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xgb@ouc.edu.cn。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
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参照“山东省优秀班集体”评选相关规定进行,经学院(中心)推荐、学校评选审核、公开答辩、公示等程序。学校将从“先进班集体”中评选10个“先进班集体标兵”,学校将一次性发放2000元奖金作为班级建设经费。
组织推荐参评班级填写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先进班集体标兵申请表》、附件5:《先进班集体标兵候选集体信息登记表》,于9月26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xgb@ouc.edu.cn,纸质版报学生工作处315办公室。
学校将在10月初组织2017-2018年度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答辩会,具体答辩会安排另行通知。
三、山东省优秀班集体
山东省优秀班级集体评选答辩会与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答辩会合并举行,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前4名(具体以山东省名额分配为准)将获得“山东省优秀班级集体”称号。省级优秀班级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按照“山东省优秀班集体”评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17-2018学年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附件3:《2017-2018先进班集体奖金发放表》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先进班集体标兵申请表》
附件5:《先进班集体标兵候选集体信息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