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人及候选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号)精神,请各学院(中心)按照《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见附件1),根据《省优学、优干推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确定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规范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3、4)。
本科生材料请按照推荐顺序排序(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混合排序)后交学生工作处315房间(电子版请在邮件中注明推荐顺序。学生工作处将参照学院学生人数,原则上尊重学院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研究生材料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135房间。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请按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提交时间截止至3月5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材料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评选资格。所有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经汇总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领导批准,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张晓宇,66782791,邮箱:xiaoyuzhang@ouc.edu.cn
董 喆,66786621,邮箱:dongzhe@ouc.edu.cn
附件1:《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
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4:《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