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精神和中共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要求,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与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现就2018年学生党员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1. 以形势政策教育为载体,大力开展思想理论与世情国情党情民情教育。要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和辅导报告,分析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及国内改革和发展形势,引导学生党员正确分析世情国情党情民情新变化。要积极开展形势政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党员的学习热情,帮助学生党员制定思想理论系统学习教育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充分利用好主题党日、党支部集体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采取思辨会等活动形式,调动学生党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共同学习和提高。要通过“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宣传宪法,深刻理解和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增强法治观念,做宪法的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党史党风党纪教育。要深入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合理利用各类学习书籍和资料、共产党员微信、灯塔党建在线等载体,引导学生党员自主进行日常学习;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组织全体学生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开展集体学习。要加强革命文化教育,深化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通过日常学习、专题讨论、参观教育等形式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引导学生党员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时刻铭记党员身份,树立崇高道德追求。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地把个人理想融入中国梦的伟大梦想中,把个人的成长发展融入蓬勃发展的伟大事业中,与伟大时代相互塑造、相互成就,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先锋。
3.以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为目的,引导学生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继续开展党员奉献日、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党员宿舍挂牌等活动,广泛开展校外社会调查、结对帮扶、走访慰问、义工活动等,引导学生党员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要紧紧抓住毕业生离校、新生入学的契机,广泛开展“文明离校当先锋,服务母校我先行”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党员服务岗活动,引导学生党员以实际行动无私奉献、回馈母校,为建设一流大学贡献一份力量。
4. 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党员教育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各学院(中心)应着力推动党员教育活动常态化、多样化,进一步为学生党员组织学习、开展实践活动、奉献社会搭建平台。二是要加强对党员骨干的培训和教育,积极组织新任党支部书记和党员骨干参加学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及其他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党支部书记党务管理、服务党员群众的能力。三是要加强学生党员的日常教育,学生党员应每年度至少在党员成长空间上提交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心得体会。
各学院(中心)要充分认识加强学生党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将学生党员教育与理论宣讲、学风建设、先进典型培养、学生管理服务等工作相结合,立足本单位实际,努力贴近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充分利用“互联网+”党建工作载体,既体现出党支部活动区别于其他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严肃性,又注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亲和力、感染力,力求通过加强学生党员教育,辐射影响全体学生。
请各学院(中心)分别于4月中旬、12月中旬前在学工在线上传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计划总结应当简明扼要说明计划内容、阐述经验、查找不足。活动开展中的新闻信息及好的经验做法可随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