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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七届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边洋发布时间:2017-05-05浏览次数:187

各院系:

“海之子”成长助学基金的资金来自于全校教职工的“爱心一日捐”捐款,2016年度全校教职工共捐款437611.67元,上年度使用剩余金额744.8元,本年度可用资金438356.47元,现将第七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额度

“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展能力提升及公益服务等活动,此次拟资助146人,资助额度为3000元/人,剩余金额累积用于下次资助。

二、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四)被列入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五)承诺参加校内外素质拓展、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能力素质提升和爱心奉献类活动,并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

三、名额分配

第七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名额包括基准名额和非基准名额。基准名额根据除院系外其他部门教职工(含退休人员)捐款金额,按照3000元/人计算,全校共50人。非基准名额根据本院系教职工捐款金额,按照3000元/人计算,全校共96人。具体名额可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

四、评定办法

(一)学生本人登陆“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网上申请,并将个人成长类活动计划书作为附件在系统申请界面上传;同时填写《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获助学生汇总表》(附件)。

(二)各院系成立“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活动计划书进行审查,确定推荐学生,并公示3天;

(三)学校进行审核,汇总相关材料后报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及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确定获助名单。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一)2017年5月16日(周二前,请院系在“学工在线”完成审核(无需将学工在线的申请表打印出来只提交附件的表格),并报送材料:

1、第七届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获助学生汇总表(电子版;书面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二)2017夏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各院系提交仍在校获助学生的成长事迹材料及图片(电子版),主要突出获助学生在能力提升和爱心奉献类活动中,克服困难、积极进取,个人综合素质得到发展的优秀事迹(1000字以内)。

联系人:边洋,联系方式:66782262,电子邮箱:bianyang@ouc.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5日

附件:第七届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获助学生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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