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出资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鲁信奖学基金”。现将第三届“鲁信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资助面向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法政学院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共计20名在校优秀学生,每人3000元,合计6万元。相关学院可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具体名额。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上年度“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良好”及以上;
2、学习成绩优异,上年度学习成绩列班级前30%;
3、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实践活动;
4、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2013、2014、2015级本科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助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励、资助时弄虚作假者;
(2)转入下一年级学习者;
(3)主动要求放弃奖励、资助者。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导出申请表打印;
2、相关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完成网上审批工作,确定名单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汇总提交至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3、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将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报中国海洋大学“鲁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四、提交材料
1、鲁信奖学金申请表(打印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
2、鲁信奖学金候选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打印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11月22日前提交至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行远楼307室)。
五、工作要求
请相关学院依照学校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标准,精心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审核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过关的学生,将直接取消名额,并不予递补。
联系人:杨倩联系电话:66782769
邮箱:yangqian@ouc.edu.cn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鲁信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