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6〕4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6〕49号)的要求,为深化“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及内容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教育,使全校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要将此次活动作为“七五普法”开局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广泛参与,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2、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积极利用网络支持平台组织开展活动,提高活动的效率和实施效果。
3、多途径、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各单位可以根据《通知》要求,充分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上学宪法”学习专栏提供的宪法学习教育资源,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组织学生以党支部、班级为单位,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开展宪法晨读、专题教育、文艺活动、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动员全体学生参与到各项活动中来。
4、请各单位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学生处,联系人:宋乐,songle@ouc.edu.cn,66782809。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