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学校将结合分配指标,遴选、推荐优秀成果参与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 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 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共有15项申报名额。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时间 | 进度安排 |
2022年12月11日前 | 申报人提交《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3)至本单位科研秘书。 |
2022年12月12日-19日 | 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成果进行统计、汇总,经各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申报成果排序(不得并列)。 |
2022年12月20日前 | 科研秘书提交本单位签章的纸质版《申报成果汇总表》,并发送电子版《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汇总表》至文科处邮箱xuxiaokun@ouc.edu.cn。 |
2022年12月23日前 | 根据成果质量和各单位申报情况,确定进入校内拟推荐评审名单。 |
2022年12月24日-2023年1月15日 | 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指导组遴选评审,确定学校拟推荐成果名单并公示。 |
2023年2月24日前 | 文科处登录申报系统上传申报材料,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教育部。 |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徐晓琨
电话:66786102
邮箱:xuxiaokun@ouc.edu.cn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pdf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汇总表.xlsx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文科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