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建设 | 极地与深远海问题研究团队:第4期“中国海大国际法学术沙龙”顺利举办

发布者:徐晓琨发布时间:2020-05-13浏览次数:431

2020511日下午,中国海洋大学“国际法学术沙龙”利用线上会议平台成功举办,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后、讲师王婉潞受邀做“联合国与南极条约体系的演进”的主题报告。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中国海洋大学极地研究中心的全体师生,以及国内90多名从事极地研究的学者、研究生参加沙龙。沙龙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海洋发展研究院研究员董跃主持。

在报告中,王婉潞结合其对南极条约体系的一手资料及丰富科研经验,以联合国与南极条约体系的演进为主线,阐述了南极条约体系从初始的俱乐部属性逐渐转为当今南极治理局面的演进过程,分析了联合国与南极条约体系现状的具体原因,并对我国参与南极治理给出了几点启示。 

报告分为南极条约体系俱乐部属性的由来、联合国对南极条约体系的挑战、联合国与南极条约体系的现状和对中国参与南极治理的启示四部分。 

王婉潞首先从二战后南极陷入安全困境的历史背景谈起,简单介绍了美国为解决其七个领土主权声索国盟国间矛盾,并因美国与七国无法达成一致、自身政策犹豫不决等原因导致所采取的托管方案和共管方案失败,此时,苏联的宣布参与更是加速了美国与七国政策发生的变化。为防止未来有国家提出新的领土主权要求及南极事务国际化,初生的南极条约体系俱乐部色彩浓厚,对外更是处于完全保密状态。之后为进一步阐释联合国对南极条约体系的挑战,王婉潞以时间、阶段为划分依据,全面、细致地分析了联合国的挑战与协商国的应对、来自联合国的挑战减弱以及“南极洲问题”议题撤销的原因,并提出当前的南极条约体系虽依然是南极治理的主导性机制,但是其俱乐部性质正在逐渐减少,日益具有包容性,且联合国已承认协商国治理南极的权威,“联合国化”危机基本告一段落。最后从慎用南极是“人类共同遗产”提法、南极宣传可侧重于保护南极环境、鼓励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南极治理等方面对中国参与南极治理给出了启示,为中国积极参与南极治理和增强南极话语权提供了可行路径。 

在沙龙讨论环节,中国海洋大学极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党委书记刘惠荣教授首先对王婉潞老师前来汇报表示了感谢,并从报告内容、角度方面做了点评,高度评价该报告为从南极条约体系之外看待联合国与南极条约体系的碰撞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国际关系视角;董跃从报告的未来研究方向和南极条约体系走向等方面做了点评,如联合国近年来拟定的南极条约没有覆盖到的空白领域规则、BBNJ谈判问题等。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院长庞中英教授就报告中使用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取舍、“人类共同遗产”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统一等方面进行了提问;南京大学南海研究中心冯梁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王泽林教授、同济大学极地与海洋国际问题研究中心潘敏教授、上海海洋大学唐建业教授、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刘芳明副研究员、浙江大学法学院王森博士等来自不同高校的专家学者也分别从澳大利亚采取举措、利用环境保护议题作为切入点、遗传资源相关问题、1983年“秘书处”议题出现的动因、罗斯海新站是否会受到本次疫情国际舆论以及中澳关系的影响等方面提出了问题。王婉潞老师一一进行了回应。  

据悉此次沙龙除了来自前述高校和机构的学者外,还有来自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极地研究中心、广州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创绿研究院等20多家国内极地研究知名高校、机构、民间智库的专家学者参加。 

沙龙是中国海大极地研究中心原“国际法学术午餐会”根据疫情进行调整后的延续,同时也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海大海洋发展研究院支持的重点研究团队学术活动之一,并且兼顾研究生特色课程“海洋与极地法”的在线教学。该沙龙将在本学期每周一下午持续邀请国内外从事海洋与极地法律问题研究的知名专家学者进行学术报告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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