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建设 | 极地与深远海问题研究团队:第5期“中国海大国际法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发布者:徐晓琨发布时间:2020-05-19浏览次数:459

2020518日下午,“中国海大国际法学术沙龙”利用线上会议平台成功举办,上海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邹磊磊受邀做了“权益诉求视角下的罗斯海保护区设立分析及其启示”的主题报告。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中国海洋大学极地研究中心的全体师生,以及国内100多名从事极地研究的学者、研究生参加沙龙。沙龙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董跃主持。

  

在报告中,邹磊磊教授结合多张南极海洋保护区图片以及南极珍稀物种捕捞国在特定渔区的捕捞产量数据表格,图文并茂、清晰直观地阐述了南极罗斯海地区海洋保护区(以下简称为“南极罗斯海保护区”)5年曲折的协商谈判过程中相关国家的态度,分析了其中如地缘政治、渔业等值得考量的要素,并为我国积极参与南极事务和增强南极话语权给出了几点启示。  

报告分为南极罗斯海保护区谈判过程、权益诉求和对中国的启示三部分。 

邹磊磊教授首先从罗斯海保护区设立谈判过程谈起,简单介绍了自2011年罗斯海保护区提案提出至2017121日罗斯海保护区协议生效的具体谈判过程,以时间为主线阐释了罗斯海保护区提案、新西兰-美国罗斯海保护区联合提案、罗斯海保护区提案内容的调整以及罗斯海保护区提案的通过。  

之后为进一步阐释曲折的谈判过程,邹磊磊教授全面、细致地介绍了地缘政治下的南极权益、南极渔业权益等权益诉求。为更直观简洁地阐明地缘政治下的权益诉求,邹磊磊教授以图片的形式,简洁直观地讲述了目前已设立的南极海洋保护区(南奥克尼群岛南大陆架海洋保护区、罗斯海地区海洋保护区)和正在协商中的南极海洋保护区(东南极海洋保护区代表体系、威德尔海海洋保护区、西南极半岛和南斯科舍岛弧海洋保护区)具体位置、提案国和具体争议诉求;“渔权即海权”,在提到渔业权益诉求时,邹磊磊教授对比介绍了1980CCAMLR成立之初和经过40年发展后的渔业捕捞国与非捕捞国比例变化,不难发现,近些年渔业捕捞国数量显著增加并远超于非捕捞国数量,且南极海洋保护区本身与渔区多有交叉,又加之涉及南极磷虾、莫氏犬牙鱼等珍稀物种的捕捞,罗斯海保护区在谈判过程中不断调整并最终达成了妥协。  

最后从中国近些年对南极事务的参与中得出结论,认为中国从南极事务的后来者已逐步成为南极事务的重要参与者,在南极保护区谈判中也由从资源利用入手转为从法律依据、技术保障、政治博弈等方面提出逐步具有影响力的实质性建议,并进一步从机制构建、科学研究等方面给出启示,提出南极对我们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迎难而上,努力成长为南极海洋保护区事务的重要参与者,为中国积极参与南极治理和增强南极话语权打下坚实基础。  

在沙龙讨论环节,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董跃副院长首先对邹磊磊教授前来研讨交流表示了感谢,并从报告内容的新颖性、细致性等方面做了点评。同济大学极地与海洋国际问题研究中心潘敏教授对报告中所体现的国家利益关切表示感动,并就保护区对除捕鱼外产生影响是否会对科研产生影响、特别保护区和特别管理区的申请国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了提问。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邓云成研究员、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王婉潞博士、浙江大学法学院王森博士等来自不同高校的专家学者也分别从南极保护区的海岛政策或有用信息、自然科学如何协助南极海洋保护区的推进和建立、罗斯海保护区建成后是否如期实现了原先设定的保护目标等方面提出了问题。邹磊磊教授与多位参会专家学者热烈讨论并一一进行了回应。 

据悉此次沙龙除了来自前述高校和机构的学者外,还有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极地研究中心、广州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创绿研究院等20多家国内极地研究知名高校、机构、民间智库的专家学者参加。  

沙龙是中国海大极地研究中心原国际法学术午餐会”根据疫情进行调整后的延续,同时也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海大海洋发展研究院支持的重点研究团队学术活动之一,并且兼顾研究生特色课程“海洋与极地法”的在线教学。据悉,该沙龙将在本学期每周一下午持续邀请国内外从事海洋与极地法律问题研究的知名专家学者进行学术报告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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