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7日至18日,由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韩国高丽大学气候变化和海洋治理研究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项目事务署黄海大生态系二期项目主办,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海洋环境法专业委员会承办,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山东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协办的“区域海洋治理法律和政策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海洋环境法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中国海洋大学顺利召开。来自中国、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50余位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旨在增进各国学者对区域海洋治理(ROG)理论的共识性理解,分享各国区域海洋治理的成功经验,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建言献策。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海洋环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徐祥民教授主持,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存捧部长、黄海大生态系二期项目办郭寅峰主任、韩国高丽大学郑瑞荣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庞中英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教授和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桑本谦院长分别致辞。秦天宝教授宣读了中国法学会关于成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海洋环境法专业委员会的决定,并传达了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对海洋环境法专业委员会下一步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殷切希望。
17日上午,在秦天宝教授的主持下,由三位专家进行了核心主题发言。黄海大海洋生态系项目一期主任蒋逸航先生就现存的区域海洋环境问题进行了以“现存区域海洋环境问题亟需适当的区域治理——以黄海大海洋项目一期经验看”为题的发言,韩国高丽大学的郑瑞荣教授就东北亚海洋治理能力进行了主题发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张志峰就陆海一体的海岸带资源环境管理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发言结束后,与会嘉宾与张志峰主任、庞中英教授、蒋逸航先生、张式军教授、钭晓东教授、郑瑞荣教授就发言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17日下午第一单元的讨论在郑瑞荣教授的主持下,围绕“黄海大海洋生态区域海洋治理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郭寅峰先生、申熙石(Hee-Seok Shin)博士、温泉研究员以及于铭副教授分别对黄海大海洋生态系区域治理立法问题、制度政策以及治理转型等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之后,在场嘉宾与温泉研究员、郑瑞荣教授、郭寅峰主任、申熙石博士、朱谦教授、于铭副教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讨论。
17日下午第二单元的讨论由司法部研究室庄春英主任主持,围绕“其他区域的区域海洋治理经验”展开。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孙凯教授、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法学院达乌德·哈桑(Daud Hassan)副教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戈华清副教授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梅宏副教授分别介绍了北极海洋治理经验、澳大利亚海洋空间规划、中日韩海洋倾倒许可制度以及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制度。之后,与会者与巩固教授、全永波教授、马英杰教授、张振东先生、欧杰荣(Jae-Ryong OH)、黄中显教授就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18日上午第一单元的讨论围绕“为有效实施区域法律法规而优化国家法律法制制定和实施的方法”展开。由宁波大学教授钭晓东教授主持,浙江大学法学院巩固教授,浙江海洋大学全永波教授和中国海洋大学马英杰教授进行了主题发言。第二单元的讨论围绕“区域海洋治理其他的问题”展开,由山西大学法学院李冰强副教授主持,宁波大学法学院蔡先凤教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的马勇先生以及华侨大学法学院刘超教授进行了主题发言。发言结束后,参会嘉宾与发言人分别就发言主题作了进一步深入的交流。
会议经过一天半紧张而热烈地学术讨论,最后在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田其云教授的主持下,由徐祥民教授做总结发言并宣布会议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