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上的“海大之声”
——全国政协委员麦康森:科学制定野生动物养殖正面清单

发布者:戴淑妮发布时间:2020-05-26浏览次数:142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名誉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麦康森。

  

    青岛新闻网526日讯(记者郑言)224日,全国人大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名誉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麦康森看来,由于公众、甚至地方相关部门的政策制定者对野生动物的法律认知不一致,部分地方配套规定急促出台,导致我国一个产值5206亿元、从业人员超过1409万人的野生动物养殖行业处于迷茫之中,不知何去何从。

    他以中华鳖和牛蛙举例,部分地方在出台相关规定时,将养殖达半个多世纪的中华鳖、牛蛙(二者产值达1500亿元)列入了禁养、禁食的野生动物目录。对此,他认为,特种动物养殖既关乎百姓的菜篮子,也为农民脱贫致富作出重要贡献。因此,有关野生动物的养殖一定要科学决策,精准施策,切忌一刀切,避免矫枉过正。

    他提出,野生植物从采集到种植、野生动物从围猎到驯化养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过程。现在的家畜、家禽曾经也是野生动物。随着地球人口不断增加,人们对食物的需求不断增长,必然将有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被驯化养殖和食用。此外,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的定义是指珍贵、濒危或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并非指所有在自然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因此,通过人工繁殖、驯养野生动物,是避免其濒危灭绝的重要途径。

    其次,他指出,关于野生动物的养殖标准应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专家(动物学、传染病流行病学、动物养殖学)尽快制定一个科学的、符合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现在产业实际的野生动物养殖正面清单。清单以外的野生动物即禁猎、禁养、禁交易、禁食用。

    最后,他提出,应将正面清单容许养殖的野生动物正式认定为农业经济动物,不再称之为野生动物。有关部门需规范养殖过程,建立生产、销售、食用可追溯体系,加强市场执法管理,保证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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