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一高学校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中公开招聘39人〔其中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6人、物理4人、化学4人、生物3人、政治2人,历史3人、地理3人,足球2人〕,充实到教师队伍。为使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1、双向选择的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择优招聘的原则。
4、专业需要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㈠ 招聘对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纳入我省一本招生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我省指定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非师范类院校需211综合大学毕业生。
㈡ 招聘条件:
1、本科毕业:一本以上(含一本)师范类师范专业毕业生;非师范类211综合大学本专业毕业生。(本省限河南大学、河南师大、郑州大学)
2、研究生:第一学历为二本以上学历,且本科与硕士期间所修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研究方向与学科教学相关。
3、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㈢ 资历要求
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往届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任教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岁。
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任教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岁。
我县在编教师和未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不予招录。
三、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上蔡县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监督下,由县教体局、学校具体实施。
四、招聘工作程序
㈠、发布公告
根据我县普通高中师资需求情况确定所招专业及其名额,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用人学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有关招聘信息。
㈡、资格审查与信息采集
1、时间:2016年4月21日—4月22日 下午5点以前
2、地点:上蔡一高点津楼四楼会议室。
3、要求:
①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填写报名登记表;
②交验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综合性211工程大学毕业生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③现场采集指纹、图像信息。
4、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4月22日下午6:00到上蔡一高点津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