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包括本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达到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原则上不高于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考生可登录邯郸县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相同学历(学位)者,由高到低依次按985、211、一本、二本、三本院校顺序,以2015年《高考报名计划》为准]。如还出现并列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郸县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即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再审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高中和小学岗位按专业分别由县教育局安排到高中和小学任教,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此次考试信息发布均以邯郸县政府网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等情节,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进入面试环节后,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0310-8014983(邯郸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0310-8038802(邯郸县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310-8038719(邯郸县纪委)
原标题:邯郸县二Ο一六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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