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通知】2016甘肃酒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236人公告

发布者:jczx发布时间:2016-03-16浏览次数:117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确定拟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个别岗位报名人数出现过多或者过少情况时,可通过与报名人员协商的方式调整报考岗位。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测试小组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面试测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小组协商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个别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较少时,在面试前由招聘工作小组划定最低面试分数线,并告知面试人员。

(四)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考察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与报名应聘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六)报备。校园招聘会结束5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和招聘报名表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逾期不报备的,招聘无效。

(七)复审。拟聘人员中的2016届学生毕业后,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终止拟聘协议。

(八)体检。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九)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原标题:酒泉市2016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2.诚信承诺书.doc

3.2016年度酒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会招聘岗位简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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