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罗源县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
2016年罗源县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68人,其中:普通中学教师3人、小学教师37人、幼儿园教师15人、特教学校教师6人、高级职业中学教师7人(其中文化课教师岗位1人、工科类教师岗位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35周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报考材料,要求按照《招聘通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主动提交核验。通过网络报名的,须在笔试入围后参加面试前的招聘资格复核时提供规定的全部证书或证明材料;通过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职中工科类新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按岗位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全部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最迟应在8月1日前提交核验,否则不予报名或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时间安排
3月18日~3月24日,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毕业生网上报名,资格初步审核。
3月18日~3月24日,高级职业中学工科类教师岗位报名,资格初步审核。
4月17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6月,开展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体检、考核及聘用等工作。
6月中下旬,高级职业中学工科类教师岗位“笔试加面试”的现场考试。
6月下旬,根据第一轮招聘情况,由罗源县新任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展补充招聘工作。若需开展补充招聘工作,则按要求向社会发布补充招聘岗位情况。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的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
7月中旬~8月中旬,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等工作。
(二)报名、资格审核
1.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和职中(文化课)新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办法,即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eeafj.cn)。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对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进行招聘资格(网上)初审。
2.职中工科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到罗源县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和缴费。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至3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由应聘人员本人到报名现场提交报名表。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招聘资格审核后,办理报考手续并交纳报名费(每个岗位80元)。
职中工科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现场报名,通过招聘资格审核的,全部确定为参加现场考试人选。
(三)招聘考试办法
1.职中工科类教师岗位招聘考试办法:应聘人员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参加以测试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为主的“笔试加面试”的现场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满分100分)的40%,面试(含片段教学与现场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中片段教学成绩和现场操作成绩各占50%)。职中工科类新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加面试”的现场考试由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将在罗源教育信息网上通知)。
2.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人员招聘考试办法:
(1)组织考试:实际报名人数(网络报名岗位以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为准,现场报名岗位以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为准)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相应减少,仅1或2位报名人员的岗位不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按规定可享受加分待遇的对象,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省教育厅等三部门闽教人[2016]5号等文件规定,笔试由全省统一进行。面试工作由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2)补充招聘:根据招聘计划的完成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展补充招聘工作。若确定开展补充招聘工作,则按照闽教人[2016]5号文件精神,在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将空缺的招聘岗位向社会公布,开展补充招聘工作。补充招聘的对象为:在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招聘相关程序开展面试等工作。
(3)组织考核: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指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分数,合格线应达60分),分岗位学科志愿,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一场面试的办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岗位学科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应达70分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四、考核办法
由罗源县教育局审核毕业生档案、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考核毕业生在校表现情况以及报考资格等。考核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五、体检办法
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0]43号和闽教人〔2011〕6号文件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毕业生体检结论应为合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省政府闽政文〔2008〕344号文件规定,办理招聘审批和入编手续。由罗源县教育局(或所属用人单位)分别与被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不同招聘岗位,先从第一轮被招聘人员后到被补充招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次序,组织被聘用人员自主择校,定岗任教。无特殊情况,被聘用人员不按要求参加择校定岗或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七、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用人员在罗源县政府网、罗源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按程序报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经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至少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
九、其他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本招聘通告由罗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罗源县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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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省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