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体检办法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和财会五个学科按照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其它学科按照笔试50%,面试50%计算),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2、最后一岗如遇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相同,则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三)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要在2016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到路桥区教育局或路桥区人才交流中心,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合格者参加公开择岗,未按时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相关要求进行。考察合格者经公示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4、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教师资格证作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以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延期后考核仍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6、本次招聘进入体检名单公布后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原标题:路桥区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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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