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师队伍发展与建设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6名。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至1998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5、具有教师资格证;
6、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天津市户口;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等见《2016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及《政策指南》。报考人员从2016年2月18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hrss.gov.cn)、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bchrss.gov.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进行查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 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3月4日18:00。
缴费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07室)
办理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区人力社保局可以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已经开考的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2016年3月10日 9:00-16:00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16日9:00-3月18日18:00
(二)笔试。
特殊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临床医学专业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其余专业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该岗位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50%+《学科专业知识》×50%计算。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
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医学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