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缴纳面试考务费和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9日9:00至4月11日12:00。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4月5日—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康复治疗岗位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选,其他岗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东丽教育网(www.tjdljy.net)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考核
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当天在考核地点公布。
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认证、考察和公示
1、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从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2、学历认证
体检合格人员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学历认证仅认证报名时所提供的毕业证书。
3、考察
对学历认证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教育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4、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体检结果、认证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东丽教育网(www.tjdljy.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结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凡聘用的“985”院校和“211”院校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三万元;“985”院校和“211”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四万元;“985”院校和“211”院校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五万元。
凡要求提供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凡未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报名、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方案由东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7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原标题:2016年天津市东丽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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