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在大余教育网和大余县教育局公告栏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期7天。
1.公示直接考核聘用人员名单。
2.公示招考入闱人员名单。笔试后,公示笔试合格线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面试后,公示总成绩合格线和总成绩入闱人员名单。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直接考核聘用人员和总成绩入闱人员进行体检。
(七)资格复审。对总成绩入闱且体检合格人员和直接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政治表现进行审查。
(八)录用。录用按以下顺序进行:
1.录用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第一批次直接考核聘用人员。
2.根据各学科剩余岗位计划,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各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录用。
3.录用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第二批次直接考核聘用的职教中心汽修、车工、数控铣床和中式烹饪专业毕业生。
五、优惠政策
新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直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六、有关说明
(一)符合第一批次直接考核聘用条件的人员,必须4月6日前持相关材料报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直接考核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具有大余户籍:
1.2015年7月1日以前本人或配偶的户口关系在大余且现仍在大余;
2.本人参加高考或中考时户口关系在大余;
3.本人或配偶父(母)户口关系现在大余且达二年以上;
4.配偶为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或职工。
(三)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四)若同一学科岗位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是否为2015年县政府临时聘用教师、是否为见习生、是否为本科学历和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五)若某个学科出现空额指标,则将该学科空额指标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学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报考和录用。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③有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行为的;
④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⑤在试用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⑥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违约责任。录用人员必须在我县所属公办学校服务5周年以上,如服务未满5周年,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大余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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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余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考核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