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新区劳动人事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新教师2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年龄18—35周岁(1980年1月1日—1998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或2015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2)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3)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15届获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4)有教学经历的教师:现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各类小学任教,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科教学经历的教师。
(5)在岗幼儿园教师:现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经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5年(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符合上述(1)、(2)、(3)条件的,需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幼儿园教师招聘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加非法组织的;(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详见《2016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笔试合格证书。
有教学经历的教师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户口簿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现任职学校证明等原件。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1.非幼儿园教师岗位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说课。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3月5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各阶段通知见无锡市新区教育网(http://www.xqjy.com.cn),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并在新区教育网上公示。
(2)说课(满分100分)
第二阶段考核为说课,参加由无锡市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师素养和教学技能,对应聘者的教育理念、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作出评价。说课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签字确认。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考试时间、地点在新区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成绩×40%+第二阶段考核成绩×60%”计算得出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新区教育网上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笔试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2.幼儿园教师岗位
考核分笔试、学前教育加试和面试测试三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