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通知】2016天津津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79人公告(面向社会)

发布者:jczx发布时间:2016-02-02浏览次数:148

为解决我区部分学校教师短缺问题,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9名教师,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夙愿。

2、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4、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6、本科毕业生1990年2月1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86年2月15日以后出生,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于2016年7月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8、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9、社会人员报考必须具有天津户口(集体户口除外)。非天津市户口人员报考,必须是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毕业生;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可不受英语等级的限制。

10、小学教育专业只能报考小学教师职位。

1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职位、人数和条件见《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师,津南区教育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应聘人员自己解决。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能力考试三部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2月1日—2月14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nrsj.gov.cn和津南区教育局门前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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