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Tianjin Economic·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rea,缩写为TEDA,音译为泰达),于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我国首批国家级开发区之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定位于滨海新区先进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现代服务业的聚集区,努力吸引、容纳各种先进经济要素和经济实体,致力于构建一个拥有更多物质和精神财富,资源丰富、充满活力、欣欣向荣、和谐发展的中国新经济平台。经过30年的发展,天津开发区已经形成了一个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社会安定的宜居生态城区。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开发[2012]106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一批优秀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计63名教师、1名教研员:
(一)小学教师:共计55人
1.国际学校(18人):语文7人,数学2人,英语3人,科学1人,体育3人,美术2人。
2.第二小学(15人):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2人,体育3人,音乐2人,信息技术1人,美术1人。
3.泰达实验学校(22人):语文10人,数学5人,英语2人,体育1人,美术1人,科学1人,音乐2人。
(二)中学教师:共计8人
1.第一中学(4人):语文1人,英语1人,物理1人,历史1人。
2.第二中学(4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1人。
(三)教研员:共计1人
1.教育促进中心(1人): 信息技术教研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熟悉现代化教学手段;具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服务意识;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英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4级以上(音、体、美学科以取得学位为标准,英语学科须达到专业8级);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或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明材料。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应届毕业生应为国家“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毕业,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应为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音体美学科毕业院校可放宽至省级音体美专业院校毕业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毕业生报考,其毕业院校应为8所香港特区政府资助的公立院校。国(境)外大学毕业生报考,其所持学历学位证书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展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专接本或专升本不具备报考资格。
2.在职教师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需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需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2)音体美学科教师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省级及以上文广、体育行政机关或专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比赛中须获得个人一、二等奖(或在团体比赛中获第一、二名),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机关组织的专业比赛中获得个人一、二等奖(或在团体比赛中获第一、二名)。(需提供指导教师证书)。
(3)男40岁以下(1976年2月1日当天及以后出生),女35岁以下(1981年2月1日当天及以后出生)。
(4)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
(二)以下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荣获特级教师、省部级劳动模范、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全国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应聘人员,学历、毕业院校、年龄等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须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