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 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网站公告及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考书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人民日报出版社)],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其他)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网站公告或另行通知。
(3)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综合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综合分、笔试分和面试分都相同的,进行面试重试来确定人选。
我单位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和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或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42389
原标题: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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