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应聘基本条件及待遇
1、博士研究生被学校录用后,享受下列待遇:
(1)报销面试的差旅费、住宿费、体检费及来校工作时的差旅费、行李托运费;
(2)可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三年内必须通过评聘取得相应资格,如未取得资格则按讲师进行聘用);
(3)住房优惠政策:人事手续办好后,根据《铜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铜人领发〔2014〕3号)文件精神,在购买住房时,保障面积为100平米以内,购房补贴为30万元;
(4)10万元安家费,5万元的科研经费(根据科研课题实际需要拨付);
(5)符合国家相关人事政策,配偶随调;
(6)可以选择签订1-5年服务期的工作协议,若与学校签订服务期为一年的工作协议,则只能享受学校规定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经济待遇的10%;签订服务期为两年工作协议的,则享受相关经济待遇的30%;签订服务期为三年工作协议的,则享受相关经济待遇的50%;签订服务期为四年工作协议的,则享受相关经济待遇的75%。若服务期满后愿意继续在学校工作的,可以续签工作协议,学校按延长服务期的情况补发相关经济待遇。
(7)聘用期内其他福利、保险等按照国家、贵州省、铜仁市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其他待遇。
2、硕士研究生被学校录用后,聘用期内福利、保险等按照国家、贵州省、铜仁市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其他待遇。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人事处:0856-5230902
网 址:www.gztrc.edu.cn
E-mail:trxyrsc@126.com
邮 编:554300
原标题:铜仁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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