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复核。面试前,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在编教师还须提供原单位和教育、人社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面试考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等学科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方式,其中说课70分,答辩30分。音乐、体育和美术面试采用说课、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其中音乐和美术学科说课、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40分、20分和40分,体育学科说课、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30分、10分和60分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说课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教材统一提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5.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入。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其面试成绩将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五、选岗
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顺序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具体岗位选岗前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选岗工作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新教师须在2016年8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三份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在编教师办理调动手续,2016年8月10日前未能办结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6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回避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可登陆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www.ydjy.net)和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dlss.gov.cn)查询。
监督举报电话:0515-88434709(区教育局监审室)
0515-88260326(区人社局纪委)
咨询电话:0515-88626866 88426227(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486 88426403(区人社局人才中心)
原标题:2016年盐城市盐都区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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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盐都区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2.盐都区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