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盐城市盐都区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14年、2015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盐都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12年“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和盐城市外具有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教学能手及以上学术称号的在编教师公开招聘教师80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编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7日-- 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一楼西会议室(盐城市盐都新区日月路1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填写好的《2016年盐都区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登记表》(右上角和右下角各粘贴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该生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证明);
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在编教师需提供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教学能手及以上学术称号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个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学科);
⑦在盐都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12年“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江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及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初审后即归还报考人员,其他复印件按规定存档。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规定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考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查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www.ydjy.net)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