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现将余杭区教育局2016年第一批(B)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第一批(B)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80人,其中普高2人,职高16人,初中9人,小学131人,幼儿园22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6年第一批(B)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2016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可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2016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已经就业的(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属招聘对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省级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职教专业课教师暂不作要求。
4.身心健康。
5.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6年第一批(B)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具体条件
1.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区)户籍或生源地的报考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2016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2016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2.不限生源地的报考条件:
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9:00至1月11日下午17:00。
方式:登陆余杭教育网(http://www.yhjy.gov.cn),在“教师招考”栏进行报名。
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2.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岗位调整、现场补报名)。2016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在余杭区社区学院(余杭区临平红丰南路116号)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情况。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
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考生须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两份(考生如要修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需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后保存信息,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切不可直接在WORD中修改登记表内信息);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区)户籍的须提供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杭州市区以外户籍的可提供户籍簿复印件);
(4)毕业证书(2016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须提供);
(9)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10人的为1:3,招聘10人以上的为1:2。职教专业课教师、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等紧缺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
3.笔试
笔试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学科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 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为招聘1-10人的为1:3,招聘10人以上的为1:2。职教专业课教师、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等紧缺岗位比例为1:2。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考生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