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通知】2016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196人公告

发布者:jczx发布时间:2015-12-29浏览次数:147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6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苏州市区生源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时间截止至2016年1月10日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三)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四)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8日至1998年1月10日期间出生的)。

(五)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5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2015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七)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在录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5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跨学科、跨学段报名的考生,在报名前应具备教师资格证(其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照本条第(3)点办理),在录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5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3)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可先提供所学课程成绩表原件,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视为不具有报考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职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报考职位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还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16年1月8日前符合。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附件1》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先进行网络报名、照片上传,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最后才能进行准考证打印。

(一)网络报名、照片上传

报名时间:2016年1月8日上午9:00 至1月10日下午16:00。

报名网址:吴江区人事考试网(http://ks.wjrs.gov.cn/)。

报考人员必须在以上时间段内,在网上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1月10日下午16:00,报名系统将整时关闭。

(二)现场资格审查、缴费

时间:2016年1月9日至2016年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原人民路)30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一楼招聘大厅。

对于成功完成网络报名的人员,才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进行缴费;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如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三)未开考岗位计划核减及补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部门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员,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上午9:00至1月26日。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本次招聘允许跨学段、跨学科报名。即允许具有中学教师资格相应专业学科的考生可报考小学相关专业学科的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考生可报考幼教岗位。其中具有教师资格的考生,所学专业是历史、政治、地理、教育学、心理学的可报考小学语文岗位;所学专业是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报考小学数学岗位;所学专业是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可报考小学科学岗位。2016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跨学段、跨学科报考的,按照招聘基本条件第(七)条第(3)点办理。

3.师范类毕业生,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准。报考者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的专业全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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